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 2016 年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负值,柳州化工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 柳化”。虽然 2017 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且净资产
亦为正值,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但
因 2018 年 1 月 31 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第 13.2.1 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柳州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18)桂 02 破 2 号之八的《民事裁定书》,裁
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
重整而触及《上市规则》 13.2.1(十)条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中第 13.3.5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 13.3.1 条之规定,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同意撤销对
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时经营方向尚不明朗,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1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双氧水的生产和经营。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12.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1.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47.67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376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并对《监管问询函》
进行了回复。公司对照《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
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产品单一,经营规模偏小,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