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的聘任钟祥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胡振波先生为常务副总裁,刘军锋先生、孟丽女士、瞿晓茹女士、吴生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汪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张梦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