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3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质押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发布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质押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28)及2017年9月9日发布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质押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3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股份质押的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本公司收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通知,湘电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6,400,000股股份划转至“湘电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用于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7年9月7日
质押股份数量:86,400,000股
质押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自2017年9月7日至湘电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湘电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为317,212,2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54%。湘电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58,59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7%。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1、湘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主要目的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湘电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券的资金实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关于湘电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