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名,
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二期”);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 3 亿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该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
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该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实施过程存在
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
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拟出资 3 亿元参与设立服贸基金二期,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有实力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服务贸易领域龙头企业等募资,以有限合伙制设立投资服贸基金二期,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
2、投资背景与目的
(1)投资背景
2023 年 4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
见》(国办发〔2023〕10 号),正式提出“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次年 2 月,财政部、商务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设立方案》(财建〔2024〕10 号),明确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有实力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服务贸易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有出资意向的服贸一期基金合伙人募资,以有限合伙制设立投资服贸基金二期,重点投向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主要投资于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
(2)投资目的
投资服贸基金二期,将有助于发挥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在资源整合及管理人构建的生态圈中的优势,吸引全国范围内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及服务贸易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深入义乌市场。此举将促进义乌服务贸易供应链和物流服务的快速升级,全面提升义乌的出海服务标准,强化出海生态圈的建设。同时,多维度培育以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义乌产业的转型升级,增强义乌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投资目前的其他合作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不会导致产生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二、基金管理人及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446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W477P
4、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410
6、法定代表人:周星
7、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经营期限:2017-02-09 至 2037-02-08
10、股权结构:深圳市招服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11、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亦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参见“(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三)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会参与认购服贸基金二期份额。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亦未有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管理公司 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形式 有限合伙
重点投向《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
投资方向 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 号)要
求,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
基金目标规模 不低于 100 亿元
基金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暂定)
本基金的“经营期”原则上至 2032 年 11 月 30 日结束,其中自
基金存续期 交割日起算的前五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经营期剩余
期限为“退出期”。如需延长,按程序研究确定。
收益分配 门槛收益率 6.0%/年(单利)。采取“先回本,后分收益”的原
则。
项目退出 市场化退出,包括但不限于直投项目的 IPO、并购、重组,被投
子基金的解散清算或基金份额的转让等。
(二)拟投资人
详见本公告“二、基金管理人及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部分。
(三)收益及分配顺序
门槛收益率为 6.0%/年(单利),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在分配本金、门槛收益过程中均劣后参与分配。
四、投资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二)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最长为十五(15)年,自《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起算。
(三)投资方式
本合伙企业以股权方式或和股权相关的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具体而言:
1、增资或新设投资于服务贸易相关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合伙企业可制定标准,选取已设立的、投资业绩优秀且以服务贸易领域为主要投向的相关基金进行增资,也可选定子基金管理机构,由子基金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子基金,本合伙企业以认缴出资份额的方式投资子基金。除非经审议通过,本合伙企业在每支子基金中的出资不得超过子基金实际认缴出资总额的 30%,且最多不超过人民币伍(5)亿元。其中,子基金如为新发起设立,则子基金的基金管
理机构应对该子基金出资且其实缴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届时制定的相应标准;
2、直接投资于服贸企业:本合伙企业也可以安排部分资金(总计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实际认缴出资总额的 30%)对具有国际及行业领先优势、为服贸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能够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服贸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及并购重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上市企业的普通股权及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方式等,但原则上不参与上市企业的定向增发及以受让老股的方式直接投资于服贸企业。除非经审议同意,本合伙企业对单个服贸企业的直接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实际认缴出资总额的 10%。
(四)管理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合伙企业将聘请普通合伙人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政策和方向的投资机会;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分析、谈判;管理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以及择机出售投资组合中的项目等。普通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其自身关于投资管理的规定和机制对本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组建管理团队并保持总体稳定,专职管理本合伙企业,在投资期届满前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募集或管理其他私募投资基金,除非本合伙企业实际投资进度已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 70%。
(五)基金利润分配
门槛收益率 6.0%/年(单利)。采取“先回本,后分收益”的原则。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伙企业成立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服贸基金二期将投入在服务贸易领域表现出优势和潜力的公司,为它们提供关键的财务支持,助力克服业务扩展的难关。同时,通过整合和增强产业资源,进一步增强这些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行为,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的前瞻性实践,公司聚焦市场主
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通过产业投资为小商品产业链和国际贸易生态圈赋能,打通内外贸供应链各环节,拓展公司的产业版图,不断巩固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实体市场向全球中小微企业贸易服务平台转变,促进公司从市场管理者向贸易综合服务商转变,为公司未来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目标主要为股权类投资,该类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和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运作情况,督促防范风险,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