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 9 名,公司 3 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依法进行如下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推选王维航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维航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代双珠女士、郝锴先生、连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聘任的副总裁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聘任张秉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秉霞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郝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郝锴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及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等,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依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此外,每人可额外领取 5 万元(含税)/年的津贴。
2.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津贴为 8 万元(含税)/人/年。
3.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含税)/人/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并结合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情况安排如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委员 召集人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笑天、赵进延、崔晨 刘笑天
2 战略委员会 王维航、刘笑天、赵进延 王维航
3 提名委员会 赵进延、尤立群、王维航 赵进延
4 审计委员会 尤立群、赵进延、连旭 尤立群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 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91%。按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0.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 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资金 0.5 亿元 回购资金 1 亿元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占总股本 拟回购资 回购实施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 拟回购数
的比例 金总额 的比例 金总额 期限
量(万股) 量(万股)
(%) (亿元) (%) (亿元)
股权激励 500 0.46 0.5 1000 0.91 1 12 个月
合计 500 0.46 0.5 1000 0.91 1 12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本次回购股份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予以转让或注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 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 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 2021-016 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 2021-017 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