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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华胜天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
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
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
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霞、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
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本期审计费用 31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27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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