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4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朱红仙 董事 40 8.00% 0.06%
李伟 董事 20 4.00% 0.03%
崔勇 高级管理人员 25 5.00% 0.04%
杨俏丛 高级管理人员 15 3.00% 0.02%
任学英 高级管理人员 20 4.00% 0.03%
代双珠 高级管理人员 20 4.00% 0.03%
黄华 高级管理人员 10 2.00%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10 62.00% 0.48%
(业务)人员(67人)
预留 40 8.00% 0.06%
合计 500 100% 0.78%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91元;
5、解锁时间安排: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一次解锁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三次解锁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次解锁 低于61%;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二次解锁 低于78%;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三次解锁 低于96%。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在满足此前提之下,若第一、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个档次。
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等级 优秀(A) 良好(B) 一般(C) 差(D)
标准系数 1.0 1.0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5月25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74名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74名变更为62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17万股;调整后,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0万股变更为443万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根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权益授予日为2015年5月25日;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4132.3885万股的0.68%,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朱红仙 董事 40 9.03% 0.06%
李伟 董事 20 4.51% 0.03%
崔勇 高级管理人员 25 5.64% 0.04%
杨俏丛 高级管理人员 15 3.39% 0.02%
任学英 高级管理人员 20 4.51% 0.03%
代双珠 高级管理人员 20 4.51%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