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 大有 公告编号:2022-01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1,507,183,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4%。义煤集团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
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60,300,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
十三条之规定,义煤集团和义海能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义海能源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47,8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如遇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
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则不进行减持)。其中:(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取 得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 5%以上第一大 706,182,963 股
1,507,183,566 63.04%
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6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706,191,563 股
大宗交易取得:94,800,440 股
协议转让取得:532,742,748 股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 5%以上非第一
560,300,845 23.44% 大宗交易取得:27,274,697 股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83,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7,183,566 63.0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 560,300,845 23.4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合计 2,067,484,411 86.4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区间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3/2 按 市 场 所持全部股 自身资金需
有限公司 30000000 1.255% 1 ~ 价格 份 求
股 持,不超过: 2022/9/2
30000000 股 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0000000 股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3/2 按 市 场 所持全部股 自身资金需
义海能源有限责任 17800000 0.745% 1 ~ 价格 份 求
公司 股 持,不超过: 2022/9/2
17800000 股 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8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在公司 2011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义煤集团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 36 个月内不将新增股份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煤集团所持股份的锁定
期已届满且已解除股份限售。义海能源不存在相关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 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