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400 沪市 红豆股份


首页 公告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级筛选: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8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3-06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红豆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187 号),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254 号),并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自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更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中介机构报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变化,经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变化,经审慎分析与论证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