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 抚钢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期限
期限 1 年(或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时止)。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1、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
2、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3、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渠道及产品类型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投资授权审批权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委
托理财投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投资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 2018 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金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继续将部分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
内(或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3、委托理财投资协议及开展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授权代表负责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时间、额度等范围内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以及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一致。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金融机构开户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通过股权控制等关系,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尚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控制理财投资产品风险。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重点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重点关注资金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实施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三、委托理财投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余额为 11.99亿元。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