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19-00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
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17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2018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若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2018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0万元至280,000万元。同时,截至2018年
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正值。上述业绩预测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同时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则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3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公司如触发《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