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8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作出(2018)辽04破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管理人组织了现场竞价活动,处置了8,000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最终依法确定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竞价处置股票受让方,股票竞价成交价格为3.24元/股。2018年12月19日,公司管理人会同抚顺中院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等相关事宜,并已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提交完毕全部申请文件。公司转增股票的登记工作将于12月27日完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临2018-080))。其他的重整计划执行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之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