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4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风险提示
若抚顺中院未能在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日之前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2018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将直接暂停上市。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需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已经申请股票连续停牌至今。现将相关事项核实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18年上半年,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仍面临持续经营亏损的情况,且资金流异常紧张。目前,公司存在大量即将到期的融资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并存在金额巨大的逾期融资和到期未偿还的经
营性债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和应付票据金额合计878,099,094.47元,其中:应付票据778,099,094.47元,借款100,000,000.00元。截至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2018年8月31日),公司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和应付票据金额合计1,927,105,595.62元,其中:应付票据778,099,094.47元,借款1,149,006,501.15元。
2018年9月20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力争尽快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执行。公司将配合法院和管理人通过重整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2018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与公司签订了《资金赠予协议》(详见公司同日公告)。东北特钢集团拟向公司赠予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资金,帮助公司改善资金状况,缓解相关财务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重整工作能否顺利完成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相关各方的帮助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关于公司经营战略及产品结构转型调整
公司因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新投资方进入后,拟对公司经营战略及产品结构转型进行调整。2018年8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受抚顺特钢委托,为抚顺特钢出具了“抚顺特钢2018-2020年发展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抚顺特钢经营战略及产品结构转型调整方向及内容,该发展规划已经公司认可,并已开始布置实施。
规划确认,公司2017年度计提功能性减值的相关资产(包括材料、备件及在制品)无法继续用于生产规划中产品,公司仍在对计提功能性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核实。
公司在重整期间,将继续推进相关事项的核实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重整期间股票复牌及停牌安排
2018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抚顺中院下达的(2018)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震”)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21日起复牌交易,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下一交易日即2018年10月29日起实施连续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3条的规定,公司将在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者终止重整程序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复牌申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