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0-010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 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邹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31,681,913.81 元,详情将
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以《安源煤业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进行披露。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469,359.79 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6,116,586.07 元,2019 年度内未实施股利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352,773.7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年初余额1,980,993,057.54元,年末余额不变。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提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352,773.72 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执行情况和 2020 年预计情况的
议案》。
(一)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 2019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具体表决情况为关联董事邹爱国先生、彭金柱先生、谭亚明先生、皮志坚先生、罗庆贺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
决,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2020 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369,545 万元,同意公司与江
能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邹爱国先生、彭金柱先生、谭亚明先生、皮志坚先生、罗庆贺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 2019 年实际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结合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
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陆拾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 2020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 350,654 万元,具体构成为:公司本部
97,904 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9,028 万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6,922 万元,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36,800 万元,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000 万元。该具体构成在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该具体构成在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董事会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 6,8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8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共计 219,700 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112,778 万元;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分别担保 56,922 万元、30,000 万元;为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该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该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 8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