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毕诗方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11 名,董事宋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锡南先生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29 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高国勤先生、刘维成先生、李西金先生、宋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及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推荐李飚先生、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华忠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飚、赵伟、曾庆华、华忠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被选举人的任职资格合法。上述 4 位董事候选人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刘维成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薛振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详见临 2024-007 号《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薛振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增设科技信息部,归口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网络和数字
化工作。同意调整部分职能部门名称和职责:
1. 生产技术部原负责的科技创新、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归到科技信息部,原负责的碳排放管理职责划归到市场营销部。
2. 市场营销部承接原生产技术部负责的碳排放管理职责,核心职能增加“负责碳排放及碳交易管理”工作,为碳排放的归口管理部门。
3. 证券法务部更名为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增加董事会管理相关职责,是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更名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四)同意《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2024 年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贷款,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额度保理业务;同意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办理不超过 15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8 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就每项融资租赁签订独立合同。
上述贷款利率(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利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需要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 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临 2024-008 号《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
(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 2024-009 号《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责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 2024-0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我们审议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认为相关条款的修订合理、公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并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 制 度 和 修 订 对 照 表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并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 制 度 和 修 订 对 照 表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九)同意《关于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并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十)同意《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午 10 点 30 分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临 2024-011 号《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飚,男,1969 年 6 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沈阳市经协总公司沈阳食品贸易中心部门经理,辽宁国发集团公司职员,沈阳产权交易中心职员,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证券处处长、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企划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国际经济技术分公司经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辽宁省沈阳煤业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等职。现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 赵伟,男,1967 年 10 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河北华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华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公司党组书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3. 曾庆华,男,1967 年 12 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电产业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4. 华忠富,男,1967 年 5 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
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副处长、处长、质量管理处处长,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华忠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薛振菊,女,1973 年 3 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部)
主任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2. 刘刚,男,1973 年 10 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薛振菊女士、刘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