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1-03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首黔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名称: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8 亿元人民币。
交易内容:公司拟在 2.8 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
融机构向首黔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首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均为首黔公司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首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了从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首黔公司杨山煤矿 120 万吨/年技改扩能项目建设,首黔公司向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公司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为了支
持首黔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其项目建设,提升整体经济效益。因此, 公司拟在 2.8 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首黔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二)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1-036),与上述议案有 关联关系的 4 名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有利于加快推进杨山煤矿项目建设,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提高整体 经济效益;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事项。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 业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均为首黔公司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首黔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乡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1 月16 日
法定代表人 尹翔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33%;
股权结构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67%;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
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持股 5%。
煤炭资源开发、煤炭开采(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加工及销售;
焦炭产品生产及销售;煤焦化产品生产及销售;发电及上网供
电;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以及自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劳务输出、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运输;
经营范围 机械及电气、热工仪表修理、加工、制造;水泥、工业气体、
工业自动化项目的设计、安装;医用氧气生产;矿产品、耐火
材料、金属制品、办公自动化、汽车配件设备销售;仓储、道
路货物运输;广告业务、汽车租赁、物流服务、零担运输;物
业管理;房屋、门面租赁;销售原煤、洗精煤。
(二)杨山煤矿项目情况
首黔公司所属杨山煤矿保有煤炭资源储量 36,863 万吨,设计可采储
量 23,581 万吨,煤种主要为焦煤、其次为瘦煤,煤质为低灰、低硫、中 高发热量。杨山煤矿现有煤炭产能 30 万吨/年,120 万吨/年技改项目总投
资 161,451 万元,建设工期约 48 个月,2021 年计划投资 27,814.64 万元。
该项目于 2020年 8月取得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杨山煤矿初步设计的批复》,
于 2020 年 10 月取得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杨山煤矿安全设施设计
的批复》,于 2020 年 10 月取得 120 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正式开工建设。
(三)经营财务状况
首黔公司杨山煤矿2020年生产原煤22.30万吨,销售精煤8.60万吨, 销售混煤5.79万吨。经审计,2020年首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1万元, 实现净利润18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黔公司资产总额110,682
万元,负债总额 48,120 万元,净资产 62,562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48%。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首黔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公司拟通过金融机构,向首黔公司提供 2.8 亿元以内的委托贷款。
1.委托贷款用途:杨山煤矿技改扩能项目建设
2.委托贷款期限:以具体协议约定为准
3.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向首黔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拓宽首黔公司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杨山煤矿项目建设,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随时关注首黔公司项目建设进展、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3.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由于首黔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向首黔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对公司合并报表收益无影响。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委托贷款余额 24,000 万元(其中:盘
江矿机公司5,000万元、马依公司9,000万元、至诚置业公司10,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