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16-04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尚需提交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7日和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5年11月21日和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2016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为6649万元,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人”)设立“建信资本圆梦盘江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圆梦盘江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圆梦盘江专项计划全部用于认购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计划管理人”)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杭州盘江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智”)的财产份额,成为杭州汇智的唯一有限合伙人。杭州汇智以圆梦盘江专项计划的出资及自筹资金(包括向银行借款),用于认购盘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2015年11月24日2016年3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后,公司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事宜。根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安排和目前的市场情况,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终止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