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3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回购土地及签订补偿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盘县柏果镇列入省级小城
镇建设示范点。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支持小城镇建设,
推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城镇面貌和职工生活环境,贵州盘江精
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盘县柏果镇小城镇建设规划拆
除范围内公司土城矿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等相关资产进行处
置,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对公司上述拟处置资产进行补偿回购。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回购土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3年9月27日,公司与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签署了《补偿合同书》。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盘县
柏果镇人民政府对小城镇建设规划拆除范围内公司所属土地等资产进行
补偿回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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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补偿回购涉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资产账面价值
为659.16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以总金额1262.22万元回购公司位于盘县柏果镇小城镇建设
规划拆除范围内公司土城矿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等相关资
产。
2、支付方式
双方签署《补偿合同书》后,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在协议签订生效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项汇入本公司账户。
3、定价依据
为保证此次补偿回购土地等资产事项定价公允,相关标的均经评估机
构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贵州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亚信评报[2013]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相关标的账面值与评估值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房屋建筑物 215.43 172.30
构筑物 112.19 155.27
土地使用权 331.54 780.52
合 计 659.16 1108.09
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费及拆除等费用
合计人民币1262.22万元。
4、合同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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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涉及交易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补偿回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盘县柏果镇人民政府对小城镇建设规划拆除范围内公司所属土
地等资产进行补偿回购事项,是公司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
好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是公司承担社会责
任应尽的义务。
公司对小城镇建设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土地等相关资产履行了相应的
评估、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盘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补偿合同书》;
3、贵州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信评报[2013]004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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