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6 日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粤泰,股票代码:600393,日涨跌幅限制:5%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粤泰股份”变更为“ST 粤泰”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93”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6 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20 年度,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2,860.17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期后由控股股东以资产抵债予以偿还。上述情况表明,2020 年度粤泰股份的财务报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缺陷,违反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2、2020 年度,粤泰股份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的 1,34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责任尚未解除。上述关
联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3、2020 年 9 月,粤泰股份与上海宗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宗美”)签订《“新式高亮彩超广色域阳光屏半导体光电智能产业化项目”合作意向书》,并向上海宗美支付 5,000 万元合作意向金。该合作意向书签订前,未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9.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截至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30.10%的股权已依法变更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公司没有因违规事项受到实质性的损失。
截至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为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的 1,340 万元借款提供的所有担保已经解除。
关于公司与上海宗美签署合作意向书并支付 5,000 万元合作意向金事项,由于目前交易各方只是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的阶段,且合作意向书并未对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细致的约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如在合作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前交易对方达到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
的相关前提条件,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经充分分析、论证后,审慎与交易对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如在合作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前交易对方未能达到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的相关前提条件,则董事会将责成公司相关部门立刻要求交易对方按照合作意向书的约定,向公司退回 5,000 万元意向金。公司董事会也将持续关注上述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未来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加强对对外投资资金的监控,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实时管理,对所投资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并形成定期报告。此外,公司也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对外投资资金是在充分经过对外投资审核流程且需充分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公司将尽快落实上述整改措施,使公司内控得以有效运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且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20-87379702
2、传真号码:020-87379702
3、电子邮箱:gzdhsy@163.com
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70 号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