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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3 沪市 粤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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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3:粤泰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19/04/25)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9—02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2019年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关于本次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告》(临2019—026号)。该协议只是北方信托同意对公司开展约48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并拟与公司开展全面合作,目前公司与北方信托的具体项目融资协议并未签署。截至目前,北方信托尚未开始对公司发放相关贷款。同时根据北方信托有关批复文件显示,其与公司合作所提供的融资资金,成本不低于年11.2%。
     2018年12月21日,为化解公司债务违约风险,维持正常经营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签署《金融综合服务协议》。中国长城资产作为公司重组的金融服务顾问,接受聘请为公司化解债务违约风险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2019年1月22日经公司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中国长城资产代表苏巧女士、何志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目前公司正就如何化解债务违约风险与中国长城资产、其他相关金融机构以及债权人等进行商讨。截止本公告日,长城资产收购了我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的债务,金额为255,999,924.95元,但对解决本公司债务违约风险未起到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除上述影响以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2019年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8年12月21日,为化解公司债务违约风险,维持正常经营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签署《金融综合服务协议》。中国长城资产作为公司重组的金融服务顾问,接受聘请为公司化解债务违约风险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2019年1月22日经公司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中国长城资产代表苏巧女士、何志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目前公司正就如何化解债务违约风险与中国长城资产、其他相关金融机构以及债权人等进行商讨。截止本公告日,长城资产收购了我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的债务,金额为255,999,924.95元,但对解决本公司债务违约风险未起到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三)2019年4月24日,为化解公司流动性风险问题,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方信托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关于本次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告》(临2019—026号)。

  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目前也正在与其债权人及相关金融机构商讨化解其债务违约风险事项。截止本公告日,粤泰控股并未与相关各方签署正式的债务重组协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并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北方信托于2019年4月24日签署的《全面合作协议》,该协议只是北方信托同意对公司开展约48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并拟与公司开展全面合作,目前公司与北方信托的具体项目融资协议并未签署。截至目前,北方信托尚未开始对公司发放相关贷款。同时根据北方信托有关批复文件显示,其与公司合作所提供的融资资金,成本不低于年11.2%。

  (二)2019年1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到42,000万元,同比减少74,785.79万元到81,785.79万元,同比减少幅度为64.04%到70.03%。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人民币23,825.79万元到30,825.79万元,预计同比减少86,712.88万元到93,712.88万元,同比减少幅度为73.77%到79.73%。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