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与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复。同时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终止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18年6月4日下午15:00-16: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