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0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12号公告)。公司拟向关联方及第三方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由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规模体量较大,且属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同时需要对该公司的开发项目进行土地等方面的合规性核查,因此工作量较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预计无法在本次重组停牌期满前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8日相继发布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银湖”)100%股权,碧海银湖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碧海银湖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树坪。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与碧海银湖的股东方江门市乐活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西藏粤丰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众汇盈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誉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公司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重大重组方案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与协商。由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规模体量较大,且属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同时需要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开发项目进行土地等方面的合规性核查,因此工作量较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仍在筹划中,各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亦保持与各中介机构、交易对方的积极有效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程。公司将与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本次重组方案需进一步商谈、论证,具体交易方案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可能根据尽职调查进展情况、交易对方商洽情况进行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