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3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年产 5 万吨莫来石
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
新项目名称: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
新项目投资总额:计划投资金额 46,953.22 万元(含土地费用 4,000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9,466.6189 万元及产生的利息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6 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77,98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34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65,551,50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020,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
金金额为 647,531,502.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备注
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 2 万吨陶瓷
纤维保温制品项 20,000 565.00 拟变更
目
年产 5 万吨莫来 20,178 465.00 拟变更
石项目
支付标的资产现 22,375.7313 22,375.7313 已实施完毕
金对价
支付本次交易费 4,001.4189 3,682.80 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
用 资金 318.6189 万元
合计 66,555.1502 27,088.5313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原计划投资的“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
目”因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实施的可行性,拟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39,148 万元以及“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318.6189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合计 39,466.618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59.30%。此外,上述募集资金在专户所产生的存款利息也一并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的拟投入金额
为 46,953.22 万元(含土地费用 4,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9,994.73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6,958.49 万元,由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连云港”或“项目公司”)实施。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变更为“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
(1)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简称“海拓矿业”)实施,项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经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备案文号为“文发改备案[2015]54 号”。
本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明细如下:
项目 投资额(万元)
设备购置与建安费用 15,736.20
其中:设备购置费 13,597.70
建筑工程费 2,138.50
预备费 1,355.30
铺底流动资金 1,702.80
建设管理及其他费用 1,205.70
总投资额 20,000.00
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9,300 万
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20.90%,投资回收期为 4.9 年(含建设期)。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由海拓矿业实施,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565 万元。其中,包括场地清理与平整、项目工艺路线方案实验等,合计 487.95 万元,未形成资产;并购置了少量设备(光谱仪、办公电脑),合计 77.05 万元,拟转入新项目使用。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9,435 万元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储和使用。
2、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
(1)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投资 20,178 万元,由海拓矿业实施,项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经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文发改备案[2015]53 号”。
本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明细如下:
项目 投资额(万元)
设备购置与建安费用 16,035.80
其中:设备购置费 11,959.50
建筑工程费 4,076.30
预备费 1,380.80
铺底流动资金 1,537.00
建设管理等其他费用 1,224.40
总投资额 20,178.00
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10,000
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20.40%,投资回收期为 5.90 年(含建设期)。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由海拓矿业实施,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465 万元,主要为前期费用,包括场地清理与平整、项目工艺路线方案实验等,尚未正式投资,未形成资产。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9,713 万元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储和使用。
3、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费用的金额为 4,001.4189 万元,实际支付 3,682.80 万元,本次交易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 318.6189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实施
的客观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原计划利
用海拓矿业现有场地实施建设,并以海拓矿业自产尾矿为主要原材料,为尾矿综合 利用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项目推进过程中,国家对海南岛的定位发生了变 化。2018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 意见》,提出“紧紧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支持海南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 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新动能”,重点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虚拟现实产业、海 洋经济、现代农业等;“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 推动现有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根据 上述政策,海南省严格控制对高能耗、传统制造业项目的审批,使得两个募投项目 建设无法按照原定计划推进。
受上述原因的影响,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但被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否决,并责成公司和募投项目承建单位继续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就项目异 地建设、其他合作方式或变更募投项目等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为落 实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公司多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到广西、 福建等意向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并选定福建为意向地点,委托中介机构和 专家对异地建设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经充分调研和论证后,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
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不具备异地建设实施的可行性:(1) 市场产能过剩不适宜再重复建设。项目产品主要用户为钢铁工业和高温工业炉窑耐 火保温。十三五期间,国家实行钢铁工业去产能,钢铁工业累计压减产能 1.5 亿吨, 高温工业领域一大批落后产能和高能耗炉窑被淘汰,陶瓷纤维耐火保温制品需求总
量大辐减少, 产能严重过剩, 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此时,再启动项目新增产能不 合时宜。(2)异地建设项目成本增加。异地建设本项目,需要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投 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此外,原料蓝晶石尾矿从海拓矿业工厂运至福建会大幅增加运
输成本。经财务测算,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达 9.15 年(含建设期 1 年),超出可
以接受范围,经济效益不可行。
2、“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尚有结余募集资金。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项目为“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46,953.22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