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
●增资金额: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净环保”)使用募集资金向德长环保增资 80,000.00 万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扣 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582,334.9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号 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德长环保 110,167.93 80,000.00
2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 68,580.05 60,000.00
3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 22,759.91 20,000.00
4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 龙净环保 27,411.33 25,000.00
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龙净环保 15,000.00 15,000.00
合计 243,919.22 200,000.00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德长环保实施,公司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将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德长环保。
1、非全资子公司德长环保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长环保共有 44 位股东,其中公司持有德长环保 94.46%
股权,其他 43 名股东中,8 名股东选择与同比例增资,35 名股东选择放弃同比例增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是否同
(股) (%) 比例增资
1 龙净环保 347,032,800 94.46 是
2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11,213,617 3.05 否
3 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56,383 1.95 否
4 胡芝林 18,600 0.01 是
5 周友根 11,000 0.00 是
6 江焱 11,000 0.00 是
7 李梅英 6,000 0.00 是
8 杨军 2,400 0.00 是
9 钱二鹏 2,200 0.00 是
10 珠海博达悦尚科技有限公司 2,000 0.00 是
11 陆如金 2,000 0.00 是
12 其余 33 名股东 1,942,000 0.53 否
合计 367,400,000 100.00 -
2、已履行合法程序明确对非全资子公司德长环保的增资价格
(1)本次增资价格确定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9]840036 号),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德长环保净资
产评估价值为 45,477.33 万元。
公司将以德长环保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45,477.33万元、总股本 36,740.00 万股为定价基础,以 1.24 元/股对德长环保进行增资。
(2)德长环保所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9 月 30 日,德长环保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发出召开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股东,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刊登
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19 年 10 月 18 日,德长环保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为了保障德长环保全资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生态能源项目的顺利实施,全体股东拟对德长环保进行增资扩股,其中龙净环保拟认缴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其余股东可以选择同比例增资或者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德长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蟾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施中旦
成立时间:2003 年 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74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焚烧发电;对环保的投资;环境工程咨询(编建议书、编可研、编初设、工程设计、投产和管理咨询);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及其工艺设计;(固废处理、粉尘治理、烟气净化和噪声治理)工
程总承包;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环保设备销售;垃圾烧砖;蒸汽销售。
(二)德长环保财务情况
德长环保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645.26
负债总额 30,022.91
净资产 41,622.35
项目 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01.81
净利润 3,012.55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德长环保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410010119245319221。公司及德长环保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签订《保荐业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德长环保增资并用于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2、监事会出具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德长环保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