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5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部分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有限公司之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集团”)的通知,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包含本公司,下同)部分员工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鑫众 7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长期持有的原则,通过本资管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
本次增持人员系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包含本公司)的部分员工。
三、本资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资管计划由管理人兴证资管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12,799万元,不设置分级。
(二)本资管计划存续期为21个月,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
本资管计划最后一次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
(三)根据本资管计划要求,所有参与本资管计划之增持人员及本资管计划管理人承诺:在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间,对于透过本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而拥有的表决权,均放弃相应的表决权。
四、首次购买情况及后续购买计划
(一)2017年11月2日,本资管计划首次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76.89
万股,交易金额3,006.17万元,成交均价为16.9950元/股,购入股份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0.17%。本资管计划后续将择机继续购买公司股份。
(二)所有参与本资管计划之增持人员及本资管计划管理人承诺:资管计划涉及的公司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福建阳光集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本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事项的相关安排,是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提出,并非以控股股东扩大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支配为目的。
(三)本次增持事宜中,参与资管计划系由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相关员工利益相关方独立、自愿决策,福建阳光集团并未就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必须、应该参与本资管计划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亦未对本资管计划及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控制或施加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