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4-00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海越能源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
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00387 ST 海越 A 股 停牌 2024/4/22 全天 2024/4/22 2024/4/23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海越。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 海越”变更为“*ST 海越”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387”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4 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4 月 23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
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发现的大额资金冻结事项,公司将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积极跟进后续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回函情况,并开展后续工作,以尽早完成款项收回工作;针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中反映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积极开展相关自查活动,根据自查结果开展催收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积极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并将进一步
加强对关联方交易、大宗交易流程、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以争取尽早解决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以争取尽早完成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工作。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2024 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3、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4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3、咨询电话:0575-87016161
4、传真:0575-87032163
5、电子信箱:haiyue600387@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