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
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针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公司供应商转移资金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结合最新自查情况,发现 2021 年度、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海越能源关于回复上交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1),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最新自查情况,现就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补充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2.25 亿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1.51 亿元,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0.74 亿元,截至 2022 年 5 月底,2021 年度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供应商转移情况说明如下:
1、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2021 年 10 月,公司向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神银供应链”)分别支付 6,847.60 万元、3,000.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1 年 12 月,神银供应链向汇驰石油交付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回填。2022 年 3 月,公司收回神银供应链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
占用回填。
2、中林赫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公司向中林赫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赫泽”)
支付 8,239.9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
前期的借款归还。2021 年 12 月,公司收回中林赫泽款项 8,239.90 万元。
3、远宏(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公司向远宏(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物流”)
支付 3,351.31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 年 5 月,公司收到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的回填。
4、舟山启芮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公司向舟山启芮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芮能源”)支付
1,100.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 年 5 月,公司收到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的回填。
(二)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6.88 亿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3.33 亿元,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3.55 亿元,截至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供应商转移情况说明如下:
1、南通喆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公司向南通喆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喆兴”)支
付 8,062.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
期的借款归还。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回南通喆兴退货款
8,062.00 万元。
2、南通长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公司向南通长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长烨”)
支付 8,586.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
前期的借款归还。2023 年 4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回南通长烨退货
款 8,586.00 万元。
3、上海茸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11 月公司向上海茸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茸
凯”)支付 18,895.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
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回上海茸凯退货款 18,895.00
万元。
4、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公司向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珩”)支
付 8,585.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
期的借款归还。2022 年 12 月,公司收回上海昶珩款项 8,585.00 万元。
5、天津聚百川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公司向天津聚百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百川”)支付
10,027.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
的借款归还。2022 年 5 月,公司收回聚百川款项 10,027.00 万元。
6、恒百锐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公司向恒百锐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百锐”)
支付 10,545.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
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 年 10 月,公司收回恒百锐款项 10,545.00 万元。
7、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公司向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供应
链”)分别支付 3,100.00 万元、1,000.00 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 年 11 月,神银供应链交付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回填。
如上,2021 年度、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并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详见下列表格。
序号 贸易业务供应商 金额/万元 占用开始时间 占用结束时间
1 神银供应链 6,847.60 2021.5.7 2021.12.30
2 神银供应链 3,000.00 2021.10.27 2022.3.30
3 中林赫泽 8,239.90 2021.5.6 2021.12.17
4 远宏物流 3,351.31 2021.7.2 2022.5.7
5 启芮能源 1,100.00 2021.9.23 2022.5.10
6 南通喆兴 8,062.00 2022.1.21 2023.4.23
7 上海昶珩 8,585.00 2022.1.21 2022.12.30
8 南通长烨 8,586.00 2022.12.29 2023.4.23
9 聚百川 10,027.00 2022.1.21 2022.5.18
10 恒百锐 10,545.00 2022.5.12 2022.10.28
11 神银供应链 3,100.00 2022.5.5 2022.11.29
12 神银供应链 1,000.00 2022.5.10 2022.11.30
13 上海茸凯 18,895.00 2022.10.25 2023.4.24
二、公司整改措施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3)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将加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