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0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814.45 万股的 4.72%;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993 万股,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 90.2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6%,预留 215 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9.7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彬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食品经营;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A 股上市日期:2004 年 2 月 18 日
2、公司概况: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批准,由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和诸暨市银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发起,在原诸暨市石油化工公司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26 日在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
部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公司股票于 2004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
公司主营油品贸易、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仓储等业务,旗下拥有北方石油、诸暨石化、海越资管、天越创投等公司。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828,194.83 493,127.62 1,195,963.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651.21 7,088.82 47,788.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归属于母 6,925.97 5,912.77 4,890.42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53.03 -39,854.76 16,77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1,580.28 316,071.45 303,212.63
资产总计 424,289.17 411,505.56 454,617.72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5 0.13 0.1
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6.87 6.70 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 2.29 1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18 1.91 1.72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彬 董事长、财务总监
2 曾佳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
3 程志伟 总经理、董事
4 王侃 董事
5 苟斌辉 董事
6 徐向春 独立董事
7 张鹏 独立董事
8 沈烈 独立董事
9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监事
10 李航 监事
11 韩超 职工监事
12 吴志标 副总经理
13 周勇 财务副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0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6,814.45 万股的 4.72%;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993 万股,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 90.2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6%,预留 215 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9.7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
授予部分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397,125 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814.45 万股的 1.37%;其中,首次授予
5,322,125 份股票期权,预留 1,075,000 份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682,875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6,814.45 万股的 3.35%;其中,首次授予 14,607,875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1,075,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份) 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业 5,322,125 83.20% 1.14%
务骨干(67 人)
预留 1,075,000 16.80% 0.23%
合计 6,397,125 100.00% 1.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2、限制性股票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