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8-02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
顺安”)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增持计划为:自2018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42%),累计增持不超过9,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6%)。
● 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等判断,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根据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函告》内容,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使
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 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627,6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已超过本次增持计
划可增持数量的50%。
2018年5月30日,公司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金信安”)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2018年5月30日,兴
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61,893,5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26%;兴宁众益福持
有公司股份33,120,2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9%;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
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625,863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44.90%。
(三)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的增持计划期限为自2018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详见本公告第四节“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广东明珠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普通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计划自2018
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广东明珠股份,累计增持数
量不低于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42%),累计增持不超过9,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6%)。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判断,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避免窗口期交易,并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将自2018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函告》内容,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前次增持情况
1、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间,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
增持公司股份2,437,5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其中,兴宁金顺安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1,58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32%,兴宁众益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4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详见公告:2018-009)。
2、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4月10日期间,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1,534,0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其中,兴宁金顺安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0,34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0.21%,兴宁众益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53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详见公告:2018-021)。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继续实
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5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其中,
兴宁金顺安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53,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兴宁众益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综上,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627,6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已超过本次增持
计划可增持数量的50%。
本次增持前,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 60,140,0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8%;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股份32,217,7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90%。深
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969,86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34%。
本次增持后,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 61,893,5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6%;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股份33,120,2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9%;深
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625,8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0%。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