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股票代码:60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88 号生命科技园 B1 栋
一致行动人:肖融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鱼街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88 号生命科技园 B1 栋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5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青海春天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荣恩 指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肖融,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荣恩的一致行动人
利福资本 指 北京利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锦意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利福资本管理有限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司(代表利福锦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青海春
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青海春天股份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585797149X
法定代表人 张雪峰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3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43 年 3 月 7 日
注册地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咨询服务;医药研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88 号生命科技园 B1 栋
主要股东 肖融持股 60%、张雪峰持股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肖融 女 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雪峰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徐元元 女 监事 中国 青海西宁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肖融为西藏荣恩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西藏荣恩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情况见下图: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优化青海春天持股结构和长远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部分青海春天股权的方式,为青海春天引入具备一定实力和资源的投资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加或者减少在青海春天拥有权益的计划。如发生有关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2021 年 3 月 26 日及 2021 年 3 月 30 日,西藏荣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青海春天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700,000 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1.99%(详见青海春天 2021-006 号公告)。
(二)2021年12月10日西藏荣恩与利福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西藏荣恩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9,353,200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00%,交易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青海春天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为准,即为人民币6.70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荣恩持有青海春天240,168,394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40.91%,与一致行动人肖融合计持有青海春天296,931,183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0.58%。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荣恩持有青海春天199,115,194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33.92%,与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青海春天255,877,983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43.5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青海春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西藏荣恩 240,168,394 40.91% 199,115,194 33.92%
肖融 56,762,789 9.67% 56,762,789 9.67%
合计 296,931,183 50.58% 255,877,983 43.59%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为西藏荣恩,受让方/乙方为利福资本。
(二)本次交易
甲方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381,简称“青海春天”)之控股股东,持有青海春天 228,468,394 股股票,占其股本总额的38.92%。乙方为北京利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以现金形式受让甲方持有的青海春天 29,353,200 股股票,占其股本总额的 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目标股份
甲方持有的青海春天 29,353,2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其股本总额的
5.00%。
(四)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
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每股单位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即人民币 6.70 元/股,即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96,666,440 元(大写:壹亿玖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即 6.70 元/股×29,353,200 股。
在双方获得上交所对于标的股份的转让确认书后的 3 个交易日内,甲方应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作为第一笔交易价款。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于第一笔交易价款支付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五)其他事项
1.股份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实际过户登记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如上市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做相应调整。
2.在上述过渡期内,甲方应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并应遵守转让方在本协议中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股份转让协议书项下股份转让自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