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江 蘇 寧 滬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77)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公 告
於2021年10月29日,
(1)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常 宜 公 司、宜
長 公 司 分 別 與 現 代 路 橋 公 司 簽 署 日 常 養 護 工 程 項 目 合 同,由 現
代 路 橋 公 司 提 供 日 常 養 護 工 程 服 務,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000
萬 元,其 中:廣 靖 錫 澄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820萬 元,常 宜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80萬 元,宜 長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00萬 元。協 議 期 限 自
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
(2)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宜 長 公 司 與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簽 署 養 護 技 術 服 務 協 議,由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提 供 評 估
及 檢 測 等 服 務,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370萬 元,其 中:廣 靖 錫 澄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250萬 元,宜 長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20萬 元。協
議 期 限 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
(3)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常 宜 公 司、宜
長 公 司 分 別 與 通 行 寶 公 司 簽 署 路 網 技 術 服 務 協 議,由 通 行 寶 公
司 提 供ETC系 統 及 高 速 移 動 支 付 等 技 術 服 務,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320萬 元,其 中:廣 靖 錫 澄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200萬 元,常 宜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70萬 元,宜 長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50萬 元。協 議
期 限 均 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
(4) 本 公 司 與 常 宜 公 司 簽 署 受 託 管 理 協 議 繼 續 受 託 管 理 常 宜 一 期 項
目 北 段 的 運 營 管 理 工 作,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250萬 元,協 議
期 限 自2022年1月1日 起 至4月30日。
江 蘇 交 控 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條,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江 蘇 交 控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其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超 過
30%股 權 的 現 代 路 橋 公 司、養 護 技 術 公 司、通 行 寶 公 司 亦 是 本 公 司 的
關連人士。因此,與上述各關連人士簽署上述第1至3項有關交易合同、
協 議 及 進 行 其 項 下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本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東(招 商 公 路)同 時 持 有 本 公 司 附 屬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超 過10%或 以 上 的 權 益,因 此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附
屬 公 司,常 宜 公 司 是 關 連 附 屬 公 司(即 廣 靖 錫 澄 公 司)的 附 屬 公 司,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14A.16(1)及14A.16(2)條,常 宜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簽 署 上 述 第4項 有 關 交 易 合 同、協 議 及 進 行 其 項 下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上 述(1)至(4)合 同 由 於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最 高 金 額(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81條 作 合 併 計 算)按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07條 所 計 算 之 收 益 比 率
高 於0.1%但 低 於5%,故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76(2)(a)條 只 須 符 合 公
告 規 定,但 無 須 在 股 東 大 會 上 獲 得 獨 立 股 東 批 准。上 述(1)至(4)合 同
下的交易亦須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55至14A.59條年度審閱的規定。
一.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的 主 要 內 容 和 定 價 政 策
江 蘇 寧 滬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本 公 司」)董 事 會 於2021
年10月29日 審 議 批 准 年 度 日 常 關 聯╱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事 項,並 簽 署 有
關 合 同:
1. 江 蘇 廣 靖 錫 澄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責 任 公 司(以 下 簡 稱「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江 蘇 常 宜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常 宜 公
司 」)、江 蘇 宜 長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宜 長 公 司 」)就 其
所 管 轄 的 公 路 道 路 設 施 進 行 日 常 維 修 保 養 分 別 與 現 代 路 橋 公
司 簽 署 日 常 養 護 工 程 項 目 合 同,協 議 期 限2022年1月1日 至2022
年4月30日,合 同 實 際 支 付 額 按 實 際 發 生 的 工 程 量 計 算,預 計 項
目 交 易 總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000萬 元,其 中:廣 靖 錫 澄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820萬 元,常 宜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80萬 元,宜 長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00萬 元。養 護 服 務 費 用 上 限 是 基 於 合 約 期 預 計 工
程 量 及 公 開 招 標 的 項 目 按 中 標 價 格,對 其 他 方 式 委 託 的 項 目 參
考 獨 立 的、有 資 質 的 造 價 諮 詢 單 位 審 核 後 的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經 公
平 磋 商 決 定,原 則 為 價 格 不 高 於 相 關 工 作 的 市 場 價。本 公 司 將
監 控 情 況,確 保 委 託 的 工 程 總 額 不 會 超 出 有 關 上 限。上 述 公 司
分 別 以 自 有 資 金 或 符 合 資 金 用 途 的 融 資 款 項 自 行 支 付 有 關 工
程 費 用。工 程 費 用 是 以 月 度 結 算,季 度 支 付。
2.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委 託 江 蘇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養 護 技 術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養 護 技 術 公 司」)承 擔 船 舶 碰 撞 橋 樑 隱 患 治 理 自 查 和 綜 合
評估及設計等工作,並與養護技術公司簽署有關技術服務協議,
協 議 期 限 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根 據 預 估 的 工 作 量
及 參 考 市 場 價 格,預 計 協 議 合 同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250萬 元。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將 於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完 成 相 關 評 估 並 出 具 報 告 後 以
自 有 資 金 或 符 合 資 金 用 途 的 融 資 款 項 自 行 支 付 有 關 合 同 費 用;
宜 長 公 司 委 託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為 宜 長 高 速 隧 道 初 始 檢 查 提 供 檢
測 服 務,並 與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簽 署 有 關 技 術 服 務 協 議,協 議 期 限
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根 據 預 估 的 工 作 量 及 公 開 招
標 的 項 目 按 中 標 價 格,對 其 他 方 式 委 託 的 項 目 參 考 獨 立 的、有
資 質 的 造 價 諮 詢 單 位 審 核 後 的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經 公 平 磋 商 決 定,
預 計 協 議 合 同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120萬 元。宜 長 公 司 將 於 養 護
技 術 公 司 完 成 相 關 檢 測 工 作 後 以 自 有 資 金 或 符 合 資 金 用 途 的
融 資 款 項 自 行 支 付。
3.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常 宜 公 司、宜 長 公 司 分 別 與 江 蘇
通 行 寶 智 慧 交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通 行 寶 公 司」)簽
署 路 網 技 術 服 務 協 議,約 定 通 行 寶 公 司 提 供 不 停 車 收 費 系 統 使
用 的 電 子 標 籤(OBU)及CPU卡 的 採 購、發 行,ETC系 統 的 推 廣。協
議 期 限 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4月30日,預 估 發 生 費 用 不 超 過
人 民 幣320萬 元(其 中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200萬 元,常 宜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70萬 元,宜 長 公 司 不 超 過 人 民 幣50萬 元)。上
述 金 額 是 根 據 合 約 期 的 服 務 使 用 量 預 估 及 參 考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並 經 合 約 各 方 公 平 磋 商 決 定,協 議 的 費 用 在 接 受 有 關 服 務 後5
個 工 作 天 內 向 通 行 寶 公 司 支 付 有 關 費 用。上 述 各 公 司 以 自 有 資
金 或 符 合 資 金 用 途 的 融 資 款 項 自 行 撥 付 協 議 的 費 用。
本 公 司 關 聯╱關 連 董 事 陳 延 禮 先 生、王 穎 健 先 生 對 第1-3項 議 案
迴 避 表 決,其 餘 董 事 對 以 上 議 案 均 投 了 贊 成 票,並 認 為 交 易 條
款 公 平 合 理,符 合 股 東 整 體 利 益。
段 運 營 工 作,並 與 常 宜 公 司(本 公 司 關 連 附 屬 公 司 的 附 屬 公 司)
簽 署 委 託 運 營 管 理 協 議。協 議 期 限 自 常 宜 高 速 公 路 一 期 項 目 北
段 開 通 之 日 起 至2021年12月31日,運 營 管 理 委 託 費 用 預 計 不 超
過 人 民 幣900萬 元。有 關 詳 細 內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