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0-06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实际出席及参与表决董事12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交通商业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交通商能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通商能公司,并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将本公司直属 10 对服务区的账面资产及经营权益按照审计值 划转给交通商能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威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9,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减免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传媒”)新冠疫情期间部分广告发布费等事项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根据江苏省国资委文件精神,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广告合作单位给予广告租金减免,与交通传媒签署广告经营发布合作补充协议,减免交通传媒广告发布费不超过人民币 655.415 万元,及合同履约滞纳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石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高速石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服务区加油站租赁补充协议,协议期限不变,将广靖锡澄公司提供加油站租赁服务的 2020 年度合同金额,由原先的不超过人民币 1,3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其中:广陵服务区加油站合同金额不超过 517 万元,堰桥服务区加油站合同金额不超过 788 万元,宜兴服务区加油站合同金额不超过 145 万元。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养护技术公司签订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补充协议,协议期限不变,支付养护技术公司 2020年度的基础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由不超过 160 万,调整为不超过 56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公司”)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通行宝公司签署 SD-WAN技术收费备用网络服务补充协议,协议期限不变, 将原先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协议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90 万
元,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30 万元,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71 万元,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57 万元。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与通行宝公司签署 SD-WAN 技术
收费备用网络服务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3.5 万元。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与通行宝公司签署非现金支付系统施工合同,其中:常宜公司合同累计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宜长公司合同累计金额不超过 7 万元,协议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实际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 3、4、5、6 四项议案的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可以豁免披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要求,需就第 4 项决议进行公告,第 3、5、6 项未达到公告要求。
上述四项决议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悉斌先生、陈延礼先生、陈泳冰先生对该四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7、审议并批准《关于提名李晓艳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晓艳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李女士签订非执行董事委聘合同,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董事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候选董事简历
李晓艳,女,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皇家特许会计(AC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全国会计高端人才。李女士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李女士长期专注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