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4 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20,802,4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59.0028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吴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出席会议。
2. 公司总经理杨雨松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19,612,210 99.9696 是
1.02 选举杨雨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20,697,140 99.9973 是
1.03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20,474,789 99.9916 是
1.04 选举张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20,240,767 99.9857 是
1.05 选举谭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20,240,767 99.9857 是
1.06 选举江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920,240,767 99.9857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920,795,952 99.9998 是
2.02 选举徐秉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920,795,952 99.9998 是
2.03 选举付宏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920,795,952 99.9998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3.01 选举倪月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920,571,252 99.9941 是
3.02 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917,075,844 99.9050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6,375,535 99.8782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雨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977,460,465 99.9892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7,238,114 99.9665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7,004,092 99.9425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谭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7,004,092 99.9425
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江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7,004,092 99.9425
非独立董事
2.01 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977,559,277 99.9993
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秉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977,559,277 99.9993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付宏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977,559,277 99.9993
会独立董事
3.01 选举倪月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 977,334,577 99.9763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973,839,169 99.6188
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本大会所有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所有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秀江、陈妍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