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在(2022)渝民终 454 号和(2022)渝
民终 456 号案件中为上诉人,公司在(2022)渝民终 427 号-429 号,(2022)渝
民终 455 号和(2022)渝民终 457 号案件中为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本金约人民币 5 亿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申请执行,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金债广农商 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中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根据约定支付
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正源 01、16 正源 02、
16 正源 03)本金及利息,申请判令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付上述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2021 年 1 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2022 年 5 月,公司收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的(2021)渝 01 民初 27 号-33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后续,公司就(2021)渝 01 民初 27 号、
(2021)渝 01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正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21)渝 01 民初 27 号-33 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裁判情况
近期,公司收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民终 454 号-457 号民
事裁定书、(2022)渝民终 427 号-429 号民事判决书、(2022)渝民终 454 号民
事判决书和(2022)渝民终 456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民事裁判书 主要判决内容
因上诉人(原审被告)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缓交诉讼费
(2022)渝民终 454 号-457 号 的申请不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缓交条件,经送
民事裁定书 达不予缓交通知后仍未按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重庆市高
级人民法院按上诉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
处理。
(2022)渝民终 428 号-429 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
民事判决书 诉请求,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2021)渝 01 民初 31 号民
事判决书第二项至第九项;变更(2021)渝 01 民初 31 号民
(2022)渝民终 427 号 事判决书第一项内容,将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
民事判决书 付债券利息约 544.82 万元变更为约 430.12 万元;撤销(2021)
渝 01 民初 31 号民事判决书第十项判项;将一审案件受理费
1.56 万元由原审被告承担变更为由公司承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2021)渝 01 民初 27 号、
(2021)渝 01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至第九项;支持上
诉人公司部分上诉请求,对(2021)渝 01 民初 27 号、(2021)
(2022)渝民终 454 号 渝 01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十项判项均予以撤销;就
民事判决书 (2021)渝 01 民初 27 号、(2021)渝民终 29 号民事判决书
(2022)渝民终 456 号 第一项到第三项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支付债
民事判决书 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湖南正源尚峰尚水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就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
一的赔偿责任;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部分(本金约 4.03 亿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鉴于上述案件尚未申请执行,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