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和利息约人民币 5.46 亿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申请执行,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金债广农商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中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金债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双喜
金债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根据约定支付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正源 01、16 正源 02、16 正源 03)本金及利息,申请判令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偿付上述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2021
年 1 月 14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裁判情况
近期,公司收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
渝 01 民初 27 号、(2021)渝 01 民初 28 号、(2021)渝 01 民初 29 号、(2021)
渝 01 民初 30 号、(2021)渝 01 民初 31 号、(2021)渝 01 民初 32 号和(2021)
渝 01 民初 33 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判决被告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约 5.46 亿元及相关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以下简称正源应负担债务),公司就正源应负担债务对被告重庆正源溢沣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润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并就相关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被告北京世纪润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正源应负担债务在抵押协议约定的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被告富彦斌对部分正源应负担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部分(本金约 4.03 亿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鉴于上述案件尚未申请执行,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