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3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1 年 10 月)
序号 原条款 拟修订后的条款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1 应当约定批准后协议方可生效。在批准前,转让方应当按照所持股权比 应当约定核准后协议方可生效。在核准前,转让方应当按照所持股权比
例继续独立行使表决权,转让方不得推荐股份受让方相关人员担任公司 例继续独立行使表决权,转让方不得推荐股份受让方相关人员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让渡表决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让渡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证券公司股东条件以及股东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股东权利和义务,充分知悉公 利和义务,充分知悉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风险等信息,投资预期合
2 司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风险等信息,投资预期合理,出资意愿真实,并 理,出资意愿真实,并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不得签订在未来公司不符合特定条件时,由公司或者其他指定主体
向特定股东赎回、受让股权等具有“对赌”性质的协议或者形成相关安
排。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持股权结构稳定。公司股东的持股期限应当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持股权结构稳定。公司股东的持股期限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他证券公司股东通过
3 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换股等方式取得公司股权的,持股时间可连续计算。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对所控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的主要资产为公司股权的,该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可的情形除外。 人对所控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公司股东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会
依法认可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公司股权。股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公司股权。股权
权锁定期满后,公司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锁定期满后,公司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权
4 权比例的 50%。 比例的 50%。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得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得
恶意规避股权锁定期要求,不得约定由质权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恶意规避股权锁定期要求,不得约定由质权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等股东权利,也不得变相转移公司股权的控制权。 等股东权利,也不得变相转移公司股权的控制权。
公司持有 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 (一)对公司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活动; 活动;
(三)滥用权利或影响力,占用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进行利益输 (三)滥用权利或影响力,占用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进行利益输
送,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 送,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要求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强令、 (四)违规要求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强令、
指使、协助、接受公司以其证券经纪客户或者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 指使、协助、接受公司以其证券经纪客户或者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
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5 (五)与公司进行不当关联交易,利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 (五)与公司进行不当关联交易,利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
取不正当利益; 取不正当利益;
(六)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管理公司股权, (六)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管理公司股权,
变相接受或让渡公司股权的控制权; 变相接受或让渡公司股权的控制权;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配合股东及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配合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发生上述情形。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上述情形。
公司发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情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 公司发现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情形,应当及时
止违规情形加剧,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采取措施防止违规情形加剧,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6 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未完 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未完
成整改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成整改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权、处分权等权利;…… 权、处分权等权利;……
7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使用自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使用自
有资金入股公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有资金入股公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五)…… (五)……
第二百五十五条 释义 第二百五十五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8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2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持有 5%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