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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 沪市 红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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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红星发展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红星发展:红星发展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24-03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 31.92%股权及债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综合考虑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物流)历史发展情况、自身业务特点和相关因素,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红星物流 31.92%股权及债权。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并于 2019 年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 2019-024)。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公告》(临2020-006)。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具体办理产权交易所需履行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挂牌结果通知书的反馈意见及其他项目相关意见、代表公司签署项目进程中的相关通知类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相关工作流程,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红星物流31.92%股权及债权事宜经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后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青岛港已向青岛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11,778.71万元(转让底价的100%)。

  2020年4月9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20-007)
  2021年1月28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损益分配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接协议书》及《审计报告》,公司按原持股比例31.92%承担经营损益,向目标公司补偿4,368,463.81元。因红星物流截至2020年8月31日,欠付公司款项(借款利息)共计14,646,958.88元。上述款项相互抵消,不足以抵消的部分由红星物流向公司支付10,278,495.07元(人民币壹仟零贰拾柒万捌仟肆佰玖拾伍元零柒分)。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21-00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青岛港股权转让价款 6,407.46 万元
(人民币陆仟肆佰零柒万肆仟陆佰元整)的 90%即 5,766.714 万元(人民币伍仟柒佰陆拾陆万柒仟壹佰肆拾元整)、债权转让价款 5,371.25 万元(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的 90%即 4,834.125 万元(人民币肆仟捌佰叁拾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合计金额 10,600.839 万元(人民币壹亿零陆佰万捌仟叁佰玖拾元整),并收到扣除过渡期损益后的借款利息 10,278,495.07 元(人民币壹仟零贰拾柒万捌仟肆佰玖拾伍元零柒分)。
二、交易进展

  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蝶实业)、青岛港、红星物流签署《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后续事宜之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根据2020年4月9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以及2021年1月28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损益分配协

议》,各方就红星物流股权、债权转让项目后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红蝶实业向青岛港、红星物流合计支付3,012,561.49元补偿款项(其中《评估报告》记载的无证房产测绘及安全鉴定费用,海上构筑物测绘、开展海域测绘进行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费用,无证房产拆除费用等合计743,943.49元;土壤进行固体废物危险特征鉴别费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方案制定费用等合计1,328,168.00元;产生的行政处罚费用合计940,450.00元)。公司及红蝶实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项下青岛港尚未支付给公司及红蝶实业支付的尾款比例承担上述费用。经统计,青岛港尚未向公司及红蝶实业支付的尾款合计23,589,410.00元,其中尚未支付给公司的尾款为11,778,710.00元,据此计算,公司承担上述费用的49.933%,合计1,504,262.33元,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向青岛港、红星物流支付了上述费用。

  202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拨付交易尾款11,476,020.97元(已扣除交易费用及见证费用302,689.03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关于本次31.92%股权及债权转让的全部交易价款。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所持红星物流 31.92%股权及债权符合公司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聚焦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减少公司对外投资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将根据最终审计结果确定。

  红星物流系公司联营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将根据最终审计结果确定。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红星物流 31.92%股权及债权事项相关协议已签署生效,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红星物流股权,公司已经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转让价款。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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