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7月30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84.50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2018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6月13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20元。
3、授予人数:118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人员。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46人、783万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6.50万股,实际授予人数为118名,其中,实际授予人数118名中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放弃其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2万股。由此,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84.50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作其它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占授予时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股本的比例
(%)
1 郭汉光 董事长 23.00 2.99 0.08
2 高月飞 董事 22.00 2.86 0.08
3 梁启波 董事、总经理 20.00 2.60 0.07
4 万洋 董事、董事会 17.00 2.21 0.06
秘书
5 刘湘玉 副总经理 19.00 2.47 0.07
6 刘正涛 副总经理 18.00 2.34 0.06
7 华东 总工程师 18.00 2.34 0.06
8 余孔华 财务总监 17.00 2.21 0.06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 530.50 68.85 1.82
人员(110人)
预留 86.00 11.16 0.30
合计 770.50 100.00 2.6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3%、33%和3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制性股票第一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3%
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制性股票第二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制性股票第三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4%
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7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118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35,594,0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6,84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8,749,0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91,2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684.50万股,其中33%于限售期满且2019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33%于限售期满且2020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34%于限售期满且2021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91,200,000股增加至298,045,000.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06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8%,本次授予完成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35.25%,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授予前数量 变动数量 授予后数量
限售条件股份 0 6,845,000 6,84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200,000 0 291,200,000
总计 291,200,000 6,845,000 298,045,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35,594,000.00元,将全部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3日,在2018年度至2022年度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按实际登记684.50万股测算,公司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717.47万元,则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84.50 2717.47 529.91 978.29 735.41 367.99 105.87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