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0-03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
2010 年12 月20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 年12 月23 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
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000 万元
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由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联集团”)同时
为华联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同时为华联财务公司的股东,持有华联财务
公司3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
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高峰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
时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
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回避3 人,同意6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2
二、《关于受让陕西事农果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联集团”)签订《陕西事农
果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所持有的陕西事农果品有限公司70%的股
权。受让价格为306.33 万元人民币。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股东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华
联股份”)为华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
公司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
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高峰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
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本公司董事马婕在华联股份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本公司董事李翠芳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前述董事均构成本项议案的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的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回避4 人,同意5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转让沈阳世纪信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联鹏瑞”)签
订《沈阳世纪信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沈阳世
纪信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726 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内蒙古、山西、辽宁、河南、贵州各设立1 家分公司,用于经营
商业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3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