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05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号)、于2015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号)、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定价情况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号)、于2015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号),于201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号),现就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近日,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化纤”)收到其他应收款对应的相关债权的债务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破产管理人支付的全部剩余偿付款1123.58万元,根据《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该等款项已转给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公司”),以偿付鑫龙化纤欠付新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
至此,鑫龙化纤对新疆海龙破产管理人的债权业已全部收回,鑫龙化纤欠付新鑫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到位,我公司向鑫龙化纤增资及收购鑫龙化纤98%股权过程中涉及对新疆海龙破产管理人的债权以及对新鑫公司的债务事宜已经全部落实。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