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名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2-00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
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1月4日在公司第一会
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徐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恒丰集团
部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拟受让恒丰集团所有的下列土地使用权:
1. “牡国土国用(2011)第0255号”土地使用权证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价款为经牡丹江市博源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确定的评估价值人民币15,573,888元。
2. “牡土国用(2000)字第302号” 土地使用权证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价款为经牡丹江市博源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确定的评估价值人民币163,706元。
上述评估结果尚需经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若牡丹江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评估结果予以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估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就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
潘泉利、李劲松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一军、曹春昱、姜占菊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待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