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宣传栏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的说明》。
(四)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
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五)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授予权益数量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或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如下:
1、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Q=Q0×(1+n)=1,137.60×(1+0.4)=1,592.64(万份)
其中: 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Q=Q0×(1+n)=284.40×(1+0.4)=398.16(万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调整后的授予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序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益总数的比例 授予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卫东 董事长 56.00 2.81% 0.07%
2 张纯 董事、总经 56.00 2.81% 0.07%
理
3 崔伟 董事、副总 56.00 2.81% 0.07%
经理
4 熊尚荣 财务总监、 39.20 1.97% 0.05%
董事会秘书
5 陈军平 总工程师 39.20 1.97% 0.05%
6 余宏涛 副总经理 39.20 1.97% 0.05%
7 刘辉洁 副总经理 39.20 1.97% 0.05%
8 谷加生 董事 28.00 1.41% 0.03%
核心人员(59 人) 1,239.84 62.28% 1.50%
总计 1,592.64 80.00% 1.92%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总数的比例 授予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卫东 董事长 14.00 0.70% 0.02%
2 张纯 董事、总经 14.00 0.70% 0.02%
理
3 崔伟 董事、副总 14.00 0.70% 0.02%
经理
4 熊尚荣 财务总监、 9.80 0.49% 0.01%
董事会秘书
5 陈军平 总工程师 9.80 0.49% 0.01%
6 余宏涛 副总经理 9.80 0.49% 0.01%
7 刘辉洁 副总经理 9.80 0.49% 0.01%
8 谷加生 董事 7.00 0.35% 0.01%
核心人员(59 人) 309.96 15.57% 0.37%
总计 398.16 20.00% 0.48%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1,137.60 万份调整为
1,592.64 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84.40 万股调整为 398.16 万股,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由 1,422.00 万份调整为 1,990.80 万份。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或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1+n)=10.84/(1+0.4)=7.74 元/份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1+n)=6.78/(1+0.4)=4.8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84 元/份调整为 7.74 元/
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4.84 元/股。
除上述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