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 2020-03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办公楼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运作,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证券法》(2019 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
订)等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相应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依据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上市公司章
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程指引第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十四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证券法第四
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有本公司股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十四条规定
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在卖出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第三十条 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理人员。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证券法第九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十四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责任。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连续 180 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 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
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 诉讼。
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
起诉讼。 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第三十六条 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起诉讼。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起诉讼。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的控
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照法律、
诉讼。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
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
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治理准则第
使下列职权。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使下列职权。 十五条;上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市公司章程
第四十二条 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注册地】。 指引第四十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四条规定
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证券法第九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十条规定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公开披露。 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
第六十七条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
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
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