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22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 目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组 成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员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项 目 2020 年度签署兴瑞科
合 伙 宋鑫 2006 年 2005 年 2004年 2016 年 技、浙江震元等上市公
人 司年度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2019 年度签署
浙江龙盛、力盛赛车等
上市公司年度 2018 年
签 字 宋鑫 2006 年 2005 年 2004年 2016 年 度审计报告;2018 年
注 册 度签署浙江龙盛、力盛
会 计 赛车等上市公司年度
师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签署运达股
龚文昌 2012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16 年 份 2019 年年度审计报
告。
质 量 近三年签署了国发股
控 制 份、高斯贝尔、东杰智
复 核 张恩学 2010年 2008 年 2010年 不适用 能、中贝通信、南华生
人 物等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
预计为 250 万元(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历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成员建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意见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历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