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20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将以 22715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杭州东田巨城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巨城”)51%股权(出资额为 16830 万元)转让
给东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控股”),将以 16170 万元的价格将
其所持东田巨城 49%股权(出资额为 16170 万元)转让给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需爱建信托设立的“爱建 杭州东田项目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发行成功,若信托计划未能成立,则本次交易及所签署的所有合同失效,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各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 22715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田巨城 51%股权(出资额为 16830 万元)
转让给东田控股,以 16170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田巨城 49%股权(出资额为
16170 万元)转让给爱建信托。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杭州
东田巨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及还款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2715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田巨城 51%股权(出资额为 16830 万元)转让给东田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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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16170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田巨城 49%股权(出资额为 16170 万元)转让给
爱建信托。
3、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
会批准。
二、 交易方当事人情况
东田控股:于 2004 年 6 月 17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
本为 9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普通住宅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杭
州巨岛农业生态观光有限公持有 90%股权,钱益升持有 10%股权,法定代表人钱
益升,办公地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 652 号 1 幢 。
爱建信托:于 1986 年 08 月 01 日在上海浦东新区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其他财
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
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
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
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
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
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法
定代表人顾青,住所上海市零陵路 599 号 7 号楼。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田巨城是一家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注册
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常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东田巨城 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0 年度 107199.40 75452.36 31747.04 0 -1252.96
2011 年 118195.46 86780.06 31415.41 0 -331.63
第一季度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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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与爱建信托、东田控股、东田巨城及钱益升签署的
《爱建 杭州东田项目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框架协议》,与爱建信托、东田
控股、东田巨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与东田控股、东田巨城、杭州巨岛生态
农业观光有限公司、杭州翰思国际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钱益升签署《杭州东田巨
城置业有限公司之协议书》。
根据上述合同内容,本公司将以 22715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田巨城 51%股
权(出资额为 16830 万元)转让给东田控股,将以 16170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东
田巨城 49%股权(出资额为 16170 万元)转让给爱建信托。东田控股应在《杭州
东田巨城置业有限公司之协议书》 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东田巨
城 51%股权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中的 14715 万元部分,剩余股权转让款 8000 万元
在信托计划成立后支付给本公司。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爱建信托向本公司支付东
田巨城 49%股权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计 16170 万元。
本次交易需爱建信托设立的“爱建 杭州东田项目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成功,若信托计划未能成立,则本次交易及所签署的所有合同失效,本次交
易所涉及的各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截至目前本公司对东田巨城拥有 3.02 亿元债权本金,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与爱建信托、东田巨城签订《杭州东田项目债权转让合同》,爱建信托
将以 2.6 亿元的价格收购本公司对东田巨城拥有上述债权中的 2.6 亿元债权本
金;同时本公司与东田控股、东田巨城签订《杭州东田项目债权转让合同》,东
田控股将以 17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本公司对东田巨城拥有上述债权中的 1700 万元
债权本金;剩余部分债权本金 2500 万元将由东田巨城偿还本公司。
2、根据《爱建 杭州东田项目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框架协议》和《杭
州东田巨城置业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东田巨城将向本公司支付 4500 万元资金占
用费(含应付未付的 2005 万元)。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售资产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现金流入及利润增加,其中利润方面公司将产生 5885 万元的投资收益以及 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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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资金占用收益(剔除应收未收的 2005 万元),共计 8380 万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田巨城股权。
七、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爱建信托、东田控股、东田巨城及钱益升签署的《爱建 杭州东
田项目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框架协议》;
3、公司与爱建信托、东田控股、东田巨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4、公司与东田控股、东田巨城、杭州巨岛生态农业观光有限公司、杭州翰
思国际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钱益升签署《杭州东田巨城置业有限公司之协议书》;
5、公司与爱建信托、东田巨城签订《杭州东田项目债权转让合同》;
6、公司与东田控股、东田巨城签订《杭州东田项目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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