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2-061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3%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期限从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6 号)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31 号)。公司因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13.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2.75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7 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97,600,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与上次(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
露数相比增加 0.2867%,购买的最高价为 10.68 元/股、最低价为 9.03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85,962,128.43 元。上述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 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 O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