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 元/股,回购用途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7.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7,884,048.62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