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0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与烟
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价值9,997.22万元
收购其持有的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最终收购价格以经所属
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价值为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
估结果需报所属国资管理单位备案。虽然该项目土地价格优惠、区域发
展潜力较好,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但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
该项目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与烟台
通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通元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01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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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评估9,997.22万元收购其持有的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简称“合盛公司”)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在公司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与烟台
通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通元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013年12
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评估值9,997.22万元收购其持有的烟台合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简称“合盛公司”)100%股权,获得烟台市福山区夹河岛土地项目
(简称“夹河岛项目”)701.63亩土地的使用权。最终收购价格以经所属国资管
理单位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价值确定。
鉴于投资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会议决定,公司分期向其提供不超过12亿元
股东借款,用于收购合盛公司100%股权,启动夹河岛项目投资及后续运作。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或核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合盛公司股东通元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烟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周李伟
注册资本: 47610万元
注册地址: 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23号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允许的产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
资产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以上范围不含国
家专项审批项目,需凭资质经营的,凭核定的资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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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通元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为合盛公司100%股权,合盛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刘俐利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23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100%股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交易标的合盛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系。
(二)交易标的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2013年12月3日,合盛公司通过公开土地招拍挂,成功竞得烟台福山区夹
河岛701.63亩土地,土地性质为商服、住宅。合盛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日
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缴纳28838400元契税,并将于近期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2,891.09
总负债 2,893.87
净资产 9,997.22
项目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78
净利润 -2.78
注:上述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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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