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 阳煤 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 阳煤 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号
1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
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2 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股票上市规则》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6.1.1 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中未达到《股票上市规
会报告; 则》第 6.1.2 款规定标准的相关交易;
(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股票上市规则》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1.1 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中未达到《股票上市规
则》第 6.1.2 款规定标准的相关交易;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