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1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21 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开展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预计2024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1亿元,且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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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主要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委托理财,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主要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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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